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东营神驰仓储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东营神驰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驰仓储”)成立于2016年5月,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李文波,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进出口代理。公司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港路以东、海滨路以北,属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名单的通知》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扩大东营河口化工产业园东营港化工产业园面积的通知》的东营港化工产业园。 神驰仓储隶属于山 东神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山东神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集团公司始创于2001年,位于东营区郝纯路129号,拥有山东神驰石化有限公司、东营泰植化工有限公司、东营市黄河口置业有限公司、东营神驰仓储有限公司四个子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以石油化工为主导产业、异戊丁基等合成橡胶、化工贸易、房地产多元化发展的股份制企业集团。 神驰仓储现有员工120余人,任命安全总监1名(为注册安全工程师),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配备4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2名为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通过东营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在有效期内。 | |||
项目负责人 | 陈敬敬 | ||
项目组成员 | 王学芬、于勇、郭福建、张乐新 | ||
报告编制人 | 陈敬敬 | ||
报告审核人 | 孙凤霞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3.10.18 | 陈敬敬 | 初访 | |
2024.1.10 | 陈敬敬、郭福建 | 考察 | |
2024.1.26 | 陈敬敬、郭福建 | 检查 | |
2024.2.5 | 陈敬敬、郭福建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4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本次评价通过对该石油库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确定了该石油库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找出了在储存、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通过分析评价,得出如下评价结论: (1)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本项目主要存在的火灾爆炸、电气火灾、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其他爆炸(压力管道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Ⅳ~Ⅲ级”;触电、机械伤害、淹溺、冻伤、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噪声及振动、起重伤害、灼烫、坍塌的危险等级为“Ⅲ~Ⅱ级”。 (2)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及分级可知,东营神驰仓储有限公司原料油罐区1#罐组单元、汽油罐区单元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柴油罐区单元构成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原料油罐区2#罐组单元、汽油组分罐区单元、芳烃罐区单元、甲醇罐区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经过模拟分析,该公司个人风险等值线中个人风险基准大于3×10-6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基准大于1×10-5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基准大于3×10-5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根据CASST-QRA2.1软件计算机模拟计算结果显示,本次评估的社会风险结论为未出现社会风险曲线值。 (3)通过危险度评价可知,100000m³原油储罐、50000m³燃料油储罐、30000m³柴油储罐、20000m³汽油储罐、5000m³甲醇储罐、10000m³芳烃储罐、20000m³凝析油储罐、5000m3汽油储罐、5000m³MTBE储罐的危险度等级为Ⅱ级(中度危险);原料油泵棚、柴油泵棚、汽油组分泵棚、汽油泵棚、芳烃泵棚、甲醇泵棚、油气回收装置的危险度等级为Ⅲ级(低度危险)。 (4)通过否决型及定性检查表补充检查,共发现2项安全隐患,其中2项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完成。 综上所述,该公司储存、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具备储存、经营原油、燃料油[闭杯闪点≤60℃]、石脑油、汽油、MTBE、凝析油[闭杯闪点≤60℃]、柴油、芳烃、甲醇的条件,经营方式为仓储经营和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 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确保安全生产。 | |||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安全条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海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重交沥青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山东海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跃化工”)成立于2011年5月13日,注册地址位于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厂区所在地隶属东营河口化工产业园区,该园区属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化工园区和化工园区名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13号)公布的第一批化工园区>,法定代表人李露露,注册资本13900万元整。公司经营范围: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汽油、柴油、煤油、石脑油;二甲苯(94700吨/年)、200#溶剂油(30000吨/年)、石油醚(24700吨/年)、乙醇汽油(600000吨/年)、蜡油、沥青生产(不含原油炼制);燃料油(闪点≥61℃)销售;化工技术研发(不含生产);商品进出口。 海跃化工现有一套10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沥青生产装置(本次技改装置)、一套20万吨/年石脑油制芳烃装置、一套60万吨/年乙醇汽油调和设施及3.0万吨成品油储存罐区。 海跃化工于2022年11月25日换发了安全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5日,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22]050252号,许可范围:工况一:二甲苯(9.47万吨/年)、石油醚(2.47万吨/年);工况二:精制石脑油(5万吨/年)、重石脑油(15万吨/年);工况三:石油醚(8.54万吨/年)、石脑油(11.46万吨/年)(以上三种工况无法同时生产,单独运行、混合运行总产能均不超过20万吨/年);乙醇汽油(60万吨/年)。 海跃化工于2022年8月15日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换取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编号:37052200043,有效期至2025年9月7日。登记原料:汽油、燃料油、乙醇[无水]、石脑油,产品:石脑油(114600吨)、石油醚(85400吨)、乙醇汽油(600000吨)、二甲苯(94700吨)、重芳烃(79600吨)、200#溶剂油(30000吨/年)、精制石脑油(50000吨)、重石脑油(150000吨)、柴油[闭杯闪点≤60℃](经营化学品)、煤油(经营化学品)。 公司现有员工90余人,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其中1人为安全总监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兼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目前均在有效期内。 海跃化工10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沥青生产装置于2010年11月7日取得原东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更名为东营市应急管理局)以东危化项目审字[2010]235号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设立),结论为同意建设10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重交沥青项目;于2011年12月11日取得原东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更名为东营市应急管理局)以东危化项目审字[2011]442号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设计),结论为同意10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沥青生产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于2013年10月28日取得原东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更名为东营市应急管理局)以东危化项安验审字[2013]666号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意见书,结论为同意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入生产;因市场原因于2014年停工。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48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9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号)、《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2]255号)、《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中的“两高”项目,本项目属于两高项目。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万吨及以下淘汰类常减压炼油装置关闭退出工作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4]18号)可知,山东海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可盘活的僵尸”企业。海跃化工于2023年5月24日与四川长江水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签订《动产抵押合同》以货款形式引进资金1.5亿元,用于10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重交沥青生产装置的检维修、技术改造,为该装置的复工复产奠定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10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重交沥青生产装置主要以渣油为原料,经过换热、蒸馏生产沥青(64万吨/年)、蜡油(30万吨/年)、200#溶剂油(主要成分为癸烷,5万吨/年)、瓦斯气(0.3万吨/年)。海跃化工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为盘活企业,拟投资40万元进行10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重交沥青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拟利旧10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重交沥青装置内设备设施,增加瓦斯气脱硫工艺,减少电脱盐设施,生产沥青(64万吨/年)、蜡油(30万吨/年)、200#溶剂油(主要成分为癸烷,5万吨/年)、瓦斯气(0.2976万吨/年)。技改后主工艺流程未发生变化,产品方案未发生变化,装置总产能(仍为100万吨/年)未发生变化。 | |||
项目负责人 | 张敏 | ||
项目组成员 | 张娇 马海东 姜雪梅 高磊磊 | ||
报告编制人 | 张敏 | ||
报告审核人 | 孙凤霞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4.2.6 | 张敏 张娇 | 初访 | |
2024.2.23 | 张敏 张娇 | 考察 | |
2024.3.4 | 张敏 张娇 | 考察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4.12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本次评价结果汇总如下: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应急厅[2020]38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应急厅[2024]86号),技改后不涉及国家淘汰或禁止的工艺和设备;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2024年2月6日河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了《关于山东海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明确了“主要是对原有老旧设备更换、安全距离提升,增加不凝气处理设备,不涉及工艺改进和设备升级,主生产工艺和装置产能、产品品种不变,无需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备案,不予备案,可以实施。”符合产业政策。 (2)海跃化工位于东营市河口区蓝色经济开发区兴园路,所在地隶属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化工园区-东营河口化工产业园区。本次技术改造在10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重交沥青装置基础上进行改造,不新增用地。厂区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土地证。符合规划要求。 (3)本项目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相关场所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本项目与周边企业、设施相互影响较小,其风险程度较低。 (4)本项目在采取相关的措施后,自然危害不会对本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形成较大的安全影响,其风险程度较低。 (5)本项目选择的工艺和技术路线、处理规模符合要求,系统的设备、设施没有选用淘汰的设备、设施;该工艺技术在国内其他同类企业有成熟可靠的运行经验,工艺技术可靠程度相对较高。 (6)本项目的公辅工程等配套设施满足项目需要。 综上所述,对山东海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重交沥青改造项目选址得当,周边防火间距符合要求。选用的工艺技术路线成熟,设备选型可靠,安全设施和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投产后,可以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为了确保建设后的安全运行,本项目在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图设计中,应进一步落实本次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同时,项目在建成后必须对其安全设施进行认真验收,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证各项安全设施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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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现状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威特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山东威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特化工”)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永莘路73号,垦利胜坨化工产业园内,该园区属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的第四批化工园区。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26日,原属山东万达化工有限公司,后因公司分立划归威特化工,注册资本壹亿元整,法定代表人为尚华泰,现为中国万达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占地面积350248.5m2,主要经营范围为:1,3-丁二烯6.5万吨/年、液化石油气(混合碳四)1.09万吨/年、正丁烷8.39万吨/年、异丁烷5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21.91万吨/年、异辛烷20.42万吨/年生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该公司厂区内现有40×104t/a碳四深加工装置(包括前乙腈单元、丁烯异构单元、MTBE单元、醚化单元、后乙腈单元、工业异辛烷单元和硫酸回收单元)、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一套。40×104t/a碳四深加工装置原属于山东万达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在原有15×104t/a丁二烯装置基础上进行改造并新增丁烯异构单元、MTBE单元、工业异辛烷单元、硫酸回收单元、液体罐区等设施,于2018年1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目前该项目的氧化脱氢单元、溶剂回收设施和催化剂车间停产停用,不在评价范围内。 威特化工于2021年12月27日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危险化学品)》,证书编号:鲁AQBWHⅡ202100228,有效期至2024年12月。 因主要负责人变更,威特化工于2023年7月28日变更了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21]050117号,许可范围:1,3-丁二烯6.5万吨/年、液化石油气(混合碳四)1.09万吨/年、正丁烷8.39万吨/年、异丁烷5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21.91万吨/年、异辛烷20.42万吨/年、轻烃(异辛烯60%、异戊烷10%)1.18万吨/年,有效期至2024年8月13日。 威特化工于2024年4月1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编号:37052400200,有效期至2027年4月23日。登记原料有裂解碳四、液化石油气、甲醇、硫酸、乙腈、对叔丁基邻苯二酚甲苯溶液,中间产品有醚后抽余碳四(38000吨)、抽余碳四(68500吨)、醚后碳四(330000吨)、废硫酸(12900吨),产品有甲基叔丁基醚(219100吨)、1,3-丁二烯[稳定的](65000吨)、正丁烷(83900吨)、异丁烷(50000吨)、异辛烷(204200吨)、液化石油气(10900吨)、轻烃(11800吨)。 威特化工现有员工220余人,设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处,设安全总监1人(注册安全工程师),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经东营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40×104t/a碳四深加工装置主要是以炼厂醚后碳四和裂解碳四为原料,经过原料预处理及烷基化、异构化、醚化等反应,生产1,3-丁二烯、液化石油气、MTBE、异辛烷、正丁烷、异辛烷、轻烃等产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十部门公告[2015]第5号,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公告[2022]第8号调整)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应急厅函[2022]300号修订)和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产品1,3-丁二烯、液化石油气、MTBE、异丁烷、正丁烷、异辛烷、轻烃(轻石脑油,主要成分:异辛烯60%,异戊烯25%,异戊烷10%,异戊烯5%)等均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根据《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为烷基化工艺。根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应急字〔2021〕135号),硫酸回收单元的二氧化硫氧化工艺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本项目涉及的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液化石油气(包括醚后碳四、裂解碳四、抽余碳四、液化石油气等液化烃)、1,3-丁二烯、甲醇、MTBE、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正丁烷、异丁烷、燃料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分级,联合装置1单元、联合装置2单元、液化烃罐区单元、丁二烯罐区单元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工业异辛烷装置单元、可燃液体罐区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项目负责人 | 李爱玲 | ||
项目组成员 | 崔丽、刘忠禹、姜雪梅、高磊磊 | ||
报告编制人 | 李爱玲 | ||
报告审核人 | 张敏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4.3.15 | 李爱玲 | 初访 | |
2024.3.28 | 李爱玲、崔丽 | 调查 | |
2024.5.11 | 李爱玲、崔丽 | 勘验 | |
2024.7.6 | 李爱玲、崔丽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4.23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评价结果 (1)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相关场所的防火间距符合要求。与厂外周边设施间的防火间距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等的相关要求。 (2)厂区装置、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等的相关要求。 (3)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及分级可知:联合装置1单元、联合装置2单元、液化烃罐区单元、丁二烯罐区单元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工业异辛烷单元、可燃液体罐区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硫酸回收单元、乙腈罐区单元和气柜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经过模拟分析,个人风险值大于3×10-5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值大于1×10-5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值大于3×10-6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可以接受。 本评价项目的社会风险值曲线均落在可接受区内,社会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4)由危险度评价法可知:前乙腈单元丁烯萃取塔上塔、下塔的危险度等级为I级;异丁烷精制塔、正丁烷精制塔、原料脱轻塔、丁烯解析塔的危险度等级为II级。 丁烯异构单元异构反应器和脱重塔的危险度等级为II级。 醚化装置催化蒸馏塔、甲醇萃取塔、甲醇回收塔、醚化反应器的危险度等级为II级;碳四原料罐的危险度等级为Ⅲ级。 后乙腈单元第一萃取精馏塔上塔、第二萃取精馏塔上塔、脱轻塔的危险度等级为I级;炔烃闪蒸塔、脱重塔上塔、丁烯水洗塔的危险度等级为II级。 MTBE单元甲醇萃取塔、脱轻塔和醚化反应器的危险度等级为I级;催化精馏塔的危险度等级为Ⅱ级;甲醇回收塔的危险度等级为Ⅲ级。 工业异辛烷单元轻塔、烷基化反应器的危险度等级为I级;水洗塔、脱正丁烷塔、脱异丁烷塔的危险度等级为Ⅱ级。 3000m3碳四球罐、3000m3丁二烯球罐、400m3丁二烯球罐和气柜的危险度等级均为I级;可燃液体罐组中的甲醇储罐、MTBE储罐和异辛烷储罐以及乙腈储罐的危险度等级为Ⅱ级。 (5)由预先危险性分析可知: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Ⅲ~Ⅳ级;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噪声和振动、冻伤、起重伤害的危险等级为Ⅱ~Ⅲ级。 (6)通过《道七版》火灾、道化学爆炸指数评价法对各单元进行计算可知: 补偿前,异构反应器、醚化反应器、烷基化反应器及后乙腈单元萃取精馏塔、脱重塔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很大”,前乙腈单元异丁烷精制塔、MTBE单元催化精馏塔碳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很大”。 补偿后,本次评价选取的所有设备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均为“较轻”。 (7)采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软件》(CASST-QRA2.1)进行模拟计算可知:1个3000m³液化气球罐进发生大孔泄漏引发蒸气云爆炸,死亡半径为92m,重伤半径为157m,轻伤半径为265m,多米诺半径为127m。 (8)采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软件》(CASST-QRA2.1)进行模拟计算可知:3000m3异辛烷储罐整体破裂发生池火,死亡半径为67m,重伤半径为77m,轻伤半径为104m,未产生多诺效应 (9)本次评价共检查了366项,通过检查表法检查发现不符合项13项,约占总检查项的3.56%;符合项253项,约占总检查项的96.44%。针对存在的问题已在正文8.2节中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措施,企业针对隐患情况进行了整改,整改情况见8.3节。 评价结论: 本评价报告对山东威特化工有限公司评价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生产系统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采用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评价法、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评价法(DOW7)和事故后果模拟分析等评价方法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建议,并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企业目前在安全管理、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及设施、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方面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总局令第79、89号、应急部公告[2019]第11号修订)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认真落实了8.2章节提出的整改建议,对提出的隐患进行了整改,其目前的安全状态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确保安全生产。 | |||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现状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东营昊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全厂换证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东营昊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阳石化”)成立于2020年3月3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毕正帅,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滨孤路南首。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 昊阳石化厂区现有40000吨/年溶剂油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一套。厂内设施原属于东营市金诺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昊阳石化作为甲方于2020年7月1日与东营市金诺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资产重组协议》,该协议确定:“东营市金诺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重组资产减去甲方负债后的净额作为出资入股甲方,甲方接收乙方在册职工。” 昊阳石化于2021年4月13日取得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鲁)WH安许证字[2021]050160号,有效期至2024年4月24日,许可范围:6#溶剂油12000吨/年、120#溶剂油14000吨/年、200#溶剂油14000吨/年、精制石脑油9900吨/年。于2023年12月22日进行了主要负责人变更。 昊阳石化于2024年1月23日变更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编号:37052400171,有效期至2027年3月14日。登记品种有原料:石脑油、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产品:120#溶剂油(14000吨)、6#溶剂油(12000吨)、200#溶剂油(14000吨)、精制石脑油(9900吨)。 该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取得了由东营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危险化学品),证书编号:东AQBWHⅢ202200088,有效期至2025年1月。 该公司现有员工19人,设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东营市应急管理局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40000吨/年溶剂油生产装置分两种工况(两种工况不同时生产)生产: 工况一:以石脑油为原料,经过碱洗、脱硫、水洗、精馏生产6#溶剂油(主要成分己烷)、120#溶剂油(主要成分庚烷)、200#溶剂油(主要成分癸烷)。 工况二:以石脑油为原料,经过碱洗、脱硫、水洗生产精制石脑油。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十部门公告[2015]第5号,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公告[2022]第8号调整)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应急厅函[2022]300号修订)可知,产品精制石脑油、6#溶剂油、120#溶剂油、200#溶剂油均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根据《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完整版),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石脑油。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分级,北罐区单元和南罐区单元均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 |||
项目负责人 | 李爱玲 | ||
项目组成员 | 于勇、刘忠禹、姜雪梅、潘玉梅 | ||
报告编制人 | 李爱玲 | ||
报告审核人 | 孙凤霞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3.10.20 | 李爱玲 | 初访 | |
2023.10.27 | 李爱玲、潘玉梅 | 调查 | |
2023.11.2 | 李爱玲、潘玉梅 | 勘验 | |
2024.2.28 | 李爱玲、潘玉梅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4.23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结果 (1)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相关场所的防火间距符合要求。与厂外周边设施间的防火间距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的要求。 (2)由危险度评价法可知:生产装置1#蒸馏塔、2#蒸馏塔、3#蒸馏塔、4#蒸馏塔、碱洗塔、活性炭吸附塔、水洗塔的危险等级均为Ⅲ级,属“低度危险”;罐区各储罐危险等级均为Ⅱ级,属于“中度危险”。 (3)经辨识,本项目生产装置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南罐区单元、北罐区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由预先危险性分析可知:火灾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Ⅲ~Ⅳ级;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坍塌的危险等级为Ⅱ~Ⅲ级;噪声和振动的危险等级为Ⅰ~Ⅱ级。 (5)通过《道七版》火灾、道化学爆炸指数评价法对各单元进行计算可知: 1#蒸馏塔、2#蒸馏塔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均为“较轻”,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可对半径20.72m,面积为1348.06m2范围内人员造成伤亡,63%的设备、设施造成损坏。采取安全补偿措施后,其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最轻”。 3#蒸馏塔、4#蒸馏塔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均为“较轻”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可对半径21.14m,面积为1403.25m2范围内人员造成伤亡,63%的设备、设施造成损坏。采取安全补偿措施后,其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较轻”。 (6)采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软件》(CASST-QRA2.1)进行模拟计算可知:950m3石脑油储罐整体破裂发生池火,死亡半径为30m,重伤半径为35m,轻伤半径为47m,未产生多诺效应。 (7)本次评价共检查了218项,通过检查表法检查发现不符合项5项,约占总检查项的2.3%;符合项213项,约占总检查项的97.7%。针对存在的问题已在正文8.2节中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措施,企业针对隐患情况进行了整改,整改情况见8.3节。 (8)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经过模拟分析,个人风险大于3×10-5次/年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大于1×10-5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大于3×10-6次/年的区域内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无社会风险。 评价结论: 本评价报告对东营昊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评价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生产系统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采用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评价法、事故模拟评价法和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评价法(DOW7)、事故后果模拟分析等评价方法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建议,并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企业目前在安全管理、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及设施、储运设施、公用工程等方面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总局令第79、89号、应急部公告[2019]第11号修订)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认真落实了8.2章节提出的整改建议,对提出的隐患进行了整改,其目前的安全状态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确保安全生产。 | |||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设立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东营市华晨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安全条件评价 | |||
项目简介: 东营市华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能源”)成立于2023年6月21日,住所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胜兴路与宏程路交叉口东南角,法定代表人为张志强。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为满足市场需要,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东营市华晨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1286.62万元在东营市垦利区胜兴路与宏程路交叉口东南角新建东营市华晨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拟新建4台潜泵式四枪双油品加油机,4座埋地式SF双层卧罐(包括2座50m3柴油储罐、2座30m3汽油储罐)、密闭卸油口、三次油气回收装置1套、1座加油罩棚、1座站房及其配套的公辅工程。该站油罐总容积为11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规定,该站为二级加油站。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安监局公告[2015]5号发布,应急部公告[2022]8号修正)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发布,应急厅函[2022]300号修正),本次评价项目涉及的汽油、柴油为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为新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 2023年10月19日,东营市商务局出具了《东营市商务局关于东营市华晨能源有限公司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规划确认的批复》(东商务字[2023]78号)。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本项目未列入“限制类”和“淘汰类”;2023年10月23日,东营市华晨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310-370505-89-01-687020,建设起止时间:2023年至2024年。 2023年11月8日,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东营市华晨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方案符合规划的证明》,结论为:该项目方案符合《胜坨镇总体规划》要求,现同意其规划建设。企业于2023年11月29日取得由东营市垦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东营市华晨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符合当地规划。 | |||
项目负责人 | 周淑娟 | ||
项目组成员 | 张敏 陈敬敬 刘凤梅 高磊磊 | ||
报告编制人 | 刘凤梅、周淑娟 | ||
报告审核人 | 熊炜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3.11.29 | 刘凤梅 | 初访 | |
2023.12.4 | 周淑娟、刘凤梅 | 现场调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4.28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1)本评价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中“限制类”、“淘汰类”所列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2023年10月19日,东营市商务局出具了《东营市商务局关于东营市华晨能源有限公司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规划确认的批复》(东商务字[2023]78号)。 (3)2023年10月23日,东营市华晨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310-370505-89-01-687020,建设起止时间:2023年至2024年。 (4)本项目设施与周边设施间的安全间距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及《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T/CPCIF 0050-2020)的相关要求;站内设施之间的安全间距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要求。本项目与周边企业、设施相互影响较小,其风险程度较低。 (5)本项目在采取相关的措施后,自然危害对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形成的安全影响较小,安全风险程度较小。 (6)本项目选择的工艺和技术路线、经营规模符合要求,系统的设备、设施没有选用淘汰的设备、设施;该工艺技术已有成熟可靠的运行经验,工艺技术可靠程度相对较高。 (7)本项目供水、供电、消防等配套设施满足项目安全运行的需要。 综上所述,东营市华晨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选址得当,工艺技术路线成熟,设备选型可靠,安全设施和措施、平面布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投产后,能够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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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东营海旺储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东营海旺储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旺储运”)处于东营港化工产业园内,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北一路以北、东港路以东,成立于2012年10月,法定代表人姚爱海,注册资本18000万元整。海旺储运隶属于东营联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石化”),是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海旺储运现有员工57人,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石油原油批发;重油、燃料油(闪点>61℃)、重交沥青、石油焦、蜡油、润滑油、油浆(闪点>61℃)、工业白油(闪点>61℃)、石油助剂(闪点>61℃)的经营销售;石油机械及配件的制造、销售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海旺储运设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其中1名为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均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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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孙凤霞 | ||
项目组成员 | 高磊磊、潘玉梅、张乐新、崔丽、张敏 | ||
报告编制人 | 孙凤霞、高磊磊 | ||
报告审核人 | 陈敬敬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4.2.5 | 高磊磊 | 初访 | |
2024.2.29 | 孙凤霞、高磊磊 | 调查 | |
2024.3.1 | 孙凤霞、高磊磊 | 勘验 | |
2024.3.3 | 孙凤霞、高磊磊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4.30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1)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本项目主要存在的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Ⅲ~Ⅳ级;电气火灾、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噪声危害、淹溺、坍塌的危险等级为Ⅱ~Ⅲ级。 (2)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及分级可知,东营海旺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原料油罐组单元、成品油罐组单元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通过定性检查表补充检查,发现3项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完成。该公司储存、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具备储存、经营汽油、柴油、石油原油、燃料油的条件,经营方式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 | |||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安全条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东营齐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氢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 |||
项目简介: 东营齐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成化工科技”)成立于2017年8月21日,注册资金25000万元整,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广饶街道辛河路以东,石大路以南,现有职工162人,法人代表人牛宗峰,经营范围:加工销售:加氢轻蜡油、加氢石脑油、石脑油、氢气、汽油、柴油(以上各项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化工产品科技研发及销售;销售: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塑料、橡胶制品、橡胶助剂;种植销售:林木;建筑工程施工;销售:黄金制品、白银;经核准的进出口业务。 齐成化工隶属齐成(山东)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广饶齐成新能源有限公司、东营齐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齐成(山东)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广饶街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万德化学(东营)有限公司、山东厚惟化学有限公司、东营诚德能源有限公司在生产运营、安全管理方面均为一套机制,建设项目统一规划集中布置,统一设置并共用公共设施(氮气、仪表风、装置风、循环水、消防水、蒸汽等,并出具了统一管理的联合声明。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成石化)属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二批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鲁政办字[2019]207号),齐成化工科技位于重点监控点范围内。 齐成(山东)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分为东厂区和西厂区,以科技路为界,齐成化工科技位于西厂区,齐成化工科技厂区内现有润滑油基础油改质及配套项目质量升级及安全环保隐患治理技改项目、160万吨/年混合油全馏分加氢精制装置项目(一期50万吨/年)(本项目所在装置)、60000Nm³/h甲醇制氢装置、50t/h酸性水汽提装置及1.5万t/a硫磺回收装置、2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及配套设施项目、F罐区(含南罐组、北罐组)、卸车设施及配套设施。 齐成化工科技于2024年3月12日变更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21]050184号;许可范围:石脑油24.04万吨/年、柴油60.15万吨/年、酸性气(主要成分硫化氢,含量大于70%)0.43万吨/年;中间产品:氢气43184吨/年,有效期至2024年10月11日。 齐成化工科技现有员工162人,成立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部,任命安全总监1人(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人(含安全总监)。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齐成化工科技厂区现有50万吨/年混合油全馏分加氢精制装置中的低分气,汽提塔(T-5201)产生的汽提塔顶气现均排入火炬管网焚烧,造成了资源极大浪费。为此,拟投资2738.17万元在厂区50万吨/年混合油全馏分加氢精制装置内的预留空地建设氢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氢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拟增设氢气提纯膜分离装设备、脱硫塔、氢气压缩机、机泵等设备8台,通过对低分气、汽提塔顶气进行脱硫,净化气通过膜分离提氢,纯化氢气经压缩至厂区氢气管网回收利用,净化汽提塔顶气及膜分离非渗透气排入厂区燃料气管网,进行回收利用,生产氢气3732万方/年、燃料气1047万方/年。 | |||
项目负责人 | 于勇 | ||
项目组成员 | 姜雪梅、张乐新、王翠英、崔丽 | ||
报告编制人 | 于勇 | ||
报告审核人 | 王田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孙凤霞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4.3.18 | 于勇 | 初访 | |
2024.3.25 | 于勇、姜雪梅 | 考察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5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中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本项目未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未采用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本项目于2024年2月28日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建设起止年限:2024年至2025年,项目代码:2402-370523-89-01-422290;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本项目在原厂址内进行建设,未新增用地,属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的《关于公布第二批化工重点监控点名单的通知》之列。 企业于2016年1月4日 取得了由广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润滑油基础油改质及配套项目(本项目建设所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8]17号)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未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相关文件的,下列文件、资料可认为规划相关文件: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原厂址建设且不新建建设用地的,企业原有的规划相关文件或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证明材料”,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政府的总体规划。 (3)本项目设施及依托设施与厂外周边设施间的防火间距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9号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第四次修订)的要求。 (4)本项目在采取相关的措施后,自然危害不会对本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形成较大的安全影响,安全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5)本项目选择的工艺和技术路线、处理规模符合要求,系统的设备、设施没有选用淘汰的设备、设施;该工艺技术在企业有成熟可靠的运行经验,工艺技术可靠程度相对较高。 (6)本项目依托的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消防、分析化验、检修、办公、管理等配套设施满足项目安全运行的需要。 综上所述,东营齐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氢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选址得当,工艺技术路线成熟,设备选型可靠,安全设施和措施、周边防火间距及平面布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投产后,能够安全生产。 为了确保建设后的安全运行,本项目在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图设计中,应进一步落实本次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同时,项目在建成后必须对其安全设施进行认真验收,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证各项安全设施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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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安全条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富气管道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 |||
项目简介: 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化学”)隶属于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达集团),万达集团创建于1988年,现已发展成为拥有总资产100多亿元、占地460多万平方米、员工12000名,涵盖轮胎、机电、化工、地产开发、资本运营五大产业,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注册免冠行政区划的国家大型企业集团。集团下设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山东宏旭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旭化学)等子公司。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下设山东腾宇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宇石化)子公司。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西侧紧邻的山东科鲁尔化学有限公司为万达集团持股49%的股份制企业。 天弘化学成立于2012年4月27日,法人代表王敏,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壹拾玖亿肆仟零肆拾玖万壹仟伍佰玖拾壹元整,位于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一路以西、港北一路以北(第一批化工园区—东营港化工产业园),占地面积约704300m2,经营范围为芳烃(10万吨/年)、柴油(131.83万吨/年)、汽油(111.71万吨/年)、丙烷(10万吨/年)、液化石油气(44万吨/年)、丙烯(10万吨/年)、硫酸(12.45万吨/年)、MTBE(8万吨/年)、甲苯(0.8万吨/年)、石脑油(36万吨/年)、氢气(2.32万吨/年)、干气(10万吨/年)、苯(0.9万吨/年)、二甲苯(17.07万吨/年)生产销售,石油焦、油浆生产销售,重交沥青、燃料油(闪点>61℃)、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污水处理,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目前,天弘化学厂区内已建成投产的生产装置主要包括:500万吨/年原料精制装置、200万吨/年MCC装置、45万吨/年气体分馏装置、产品精制装置、8万吨/年MTBE装置、80万吨/年轻芳烃加氢脱硫装置、40000标准立方米/小时制氢装置、180万吨/年劣质油综合利用装置、20万吨/年硫酸联合装置、180万吨/年重芳烃加氢精制装置、15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100万吨/年轻油改质装置及配套辅助设施。 | |||
项目负责人 | 陈敬敬 | ||
项目组成员 | 王学芬、于勇、郭福建、张乐新 | ||
报告编制人 | 陈敬敬 | ||
报告审核人 | 孙凤霞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4.2.26 | 陈敬敬 | 初访 | |
2024.3.4 | 陈敬敬、王学芬 | 考察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5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本项目拟建1条2.4km的DN200的燃料气管道,设计压力0.78MPa,工作压力0.6MPa,设计温度82℃,工作温度40℃;1条4.0km的DN200的氢气管道,设计压力2.42MPa,工作压力2.2MPa,设计温度60℃,工作温度40℃。输送管道拟选用架空敷设,厂外管道拟敷设在港城管网已建管廊架,联合石化、威联化学厂区内管道拟敷设在厂内原有管廊架,天弘厂区内管道部分敷设厂内原有管廊架,部分敷设在新建管架或管墩。 公司拟投资建设富气管道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选择的工艺和技术路线、运营规模符合国家产业目录,运营系统未使用淘汰的工艺设备。 综上所述,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富气管道项目管道路由选择得当,工艺技术路线成熟,管道选型可靠,安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为了确保建设后的安全运行,本项目在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图设计中,应进一步落实本次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同时,项目在建成后必须对其安全设施进行认真验收,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证各项安全设施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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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仕通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山东仕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通化工)是胜利通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位于河口区汽车站东3千米河滨路南,成立于2006年5月26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法人代表冯国泉,现有员工34人。公司经营范围为:甲基叔丁基醚(10.8456万吨/年)、汽油(6万吨/年)、混合芳烃(闪点≤60℃)(4.062万吨/年)、液化石油气(5.12万吨/年)、丁烷(8.3688万吨/年)、异丁烯(3万吨/年)、轻油(闪点≤60℃)(0.424万吨/年)、丙烷(1.3752万吨/年)生产,本企业自产产品销售,石油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化工仪器销售;余热余压干气发电综合利用: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成品油批发等。 仕通化工设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其中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负责人及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均在有效期内。 仕通化工厂区内建设有20万吨/年C4烯烃异构化技改项目,涉及甲基叔丁基醚(10.8456万吨/年)、汽油(6万吨/年)、混合芳烃(闪点≤60℃)(4.062万吨/年)、液化石油气(5.12万吨/年)、丁烷(8.3688万吨/年)、异丁烯(3万吨/年)、轻油(闪点≤60℃)(0.424万吨/年)、丙烷(1.3752万吨/年)的生产,并于2020年10月21日换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受市场环境影响,仕通化工决定停止运行20万吨/年C4烯烃异构化技改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仅依托原有储罐区、装卸区及相应公辅工程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经营,部分储罐及装卸设施的介质相应进行调整。 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的储罐区共5座,分别为:1#罐组(容量为150m3的卧式柴油储罐10座)、3#罐组(4座1000m3液化石油气球罐; 2座2000m3液化石油气球罐)、4.1#罐组(2000m3内浮顶储罐10座,分别为5座汽油储罐、1座石脑油储罐、1座戊烷储罐、2座混合芳烃储罐、1座稳定轻烃储罐)、5#罐组(12座150m3柴油储罐)、4.2#罐组(2座2000m3乙醇汽油储罐,3座250m3乙醇[无水]储罐)。 本项目总储存能力为40050m³,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3.0.1条(甲 A类液体储罐容量应乘以系数2计入储罐总容量)核算后总容量44050m³,为二级石油库。 | |||
项目负责人 | 孙凤霞 | ||
项目组成员 | 高磊磊、张乐新、刘佳新、周淑娟、张敏 | ||
报告编制人 | 孙凤霞、高磊磊 | ||
报告审核人 | 陈敬敬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4.1.22 | 孙凤霞、高磊磊 | 初访 | |
2024.2.3 | 孙凤霞、高磊磊 | 调查 | |
2024.2.20 | 孙凤霞、高磊磊 | 勘验 | |
2024.2.29 | 孙凤霞、高磊磊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5.20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1)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本项目主要存在的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Ⅲ~Ⅳ级;电气火灾、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噪声危害、淹溺、坍塌、冻伤的危险等级为Ⅱ~Ⅲ级。 (2)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及分级可知,山东仕通化工有限公司4.2#罐组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4.1#罐组构成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3#罐组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通过定性检查表补充检查,发现3项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完成。该公司经营方式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 | |||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安全条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东营市联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甘油法环氧氯丙烷装置盐酸深度解析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 |||
项目简介: 东营市联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成化工”)成立于1999年1月27日,注册资本3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桂林,住所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钱塘江路11号院内联成化工厂房。经营范围:2-氯丙烯、氯丙烯、盐酸、D-D混剂、环氧氯丙烷、三氯丙烷、副产3-氯丙烯的生产、销售。 联成化工为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集团”)的下属子公司,华泰集团是以造纸、化工为主导产业,集印刷、热电、物流、林业、环保、商贸、房地产等十多个产业于一体的全国500强企业。集团现有员工15000余人,总资产320亿元。 联成化工厂区位于华泰集团厂区内,所在厂区已取得国有土地证,列入第三批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名单,公司现有职工140余人。华泰集团厂区内包括东营华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华泰英特罗斯化工有限公司、东营华泰纸业化工有限公司、东营市联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评价公司)、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华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并由六家企业签署统一管理的联合声明(详见附件),六个企业之间能够实现管理班子统一调动,统一进行人员管理,统一进行生产管理,统一进行安全管理,统一进行检维修管理,统一配备消防及其他安全设施,统一监控,信息联网及共享。 该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换发了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鲁)WH安许证字[2023]050254号,有效期至2026年01月20日,许可范围:3-氯丙烯(3万吨/年)、盐酸(4.5万吨/年)、环氧氯丙烷(3万吨/年)。 该公司于2022年03月09日换取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编号:37052200003,登记的原料有:氢氧化钙、烧碱、丙烯、氯气;登记的中间产品有:氯化氢、二氯丙醇;登记的产品有:2-氯丙烯(930吨/年)、盐酸(4.5万吨/年)、D-D混剂(7230吨/年)、副产品3-氯丙烯(300吨/年)、氯丙烯(3万吨/年)、环氧氯丙烷(3万吨/年)、三氯丙烷(3300吨/年),有效期至2025年3月19日。 该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危险化学品),证书编号:鲁AQBWHⅡ202100259,有效期至2024年12月。 联成化工厂区现有一套3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包括氯丙烯装置单元一、氯丙烯装置单元二、环氧氯丙烷装置单元以及配套的储存装卸及公辅工程设施;另有年产10万吨甘油法环氧氯丙烷项目(含二氯丙醇合成装置、甘油精制装置/环化精制装置、盐水处理装置、焚烧装置)正在建设中。 二氯丙醇合成装置生产过程中年使用氯化氢9万吨,所需氯化氢一部分来自东营华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氯乙酸装置,直接供应氯化氢气体,氯乙酸装置每年可供4.6万吨,但供给能力不足。为满足二氯丙醇合成装置氯化氢的使用要求,联成化工拟建设年产10万吨甘油法环氧氯丙烷装置盐酸深度解析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将替代东营华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氯乙酸装置为二氯丙醇合成装置供应氯化氢。本项目拟在二氯丙醇合成装置内建设盐酸解析单元,涉及的原料31%盐酸来源于联成化工3万吨环氧氯丙烷项目两台盐酸储罐TK721A、TK721B及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甲烷氯化物项目三台2000立方盐酸储罐TK-9301A、TK-9301B、TK-9302B,通过氯化钙法深度解析、双效蒸发工艺,解析出9万吨99.5%氯化氢气体,满足甘油法环氧氯丙烷项目氯化氢需求。 | |||
项目负责人 | 孙凤霞 | ||
项目组成员 | 高磊磊、张乐新、刘佳新、周淑娟、张敏 | ||
报告编制人 | 孙凤霞、高磊磊 | ||
报告审核人 | 陈敬敬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4.1.31 | 高磊磊 | 初访 | |
2024.2.5 | 孙凤霞、高磊磊 | 调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5.21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1)本项目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中未列入淘汰类及限制类之列,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本项目于2023年11月8日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11-370571-89-02-494542;本项目不在《关于印发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48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9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号)、《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2]255号)、《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所规定的目录内,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项目新增设备未使用国家淘汰或禁止的工艺和设备,满足《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应急厅[2020]38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应急厅〔2024〕86号)要求。 (3)本项目在联成化工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用地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包含本项目用地),编号:地字第370500201210054。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安监发[2018]17号)第四十一条,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原厂址建设且不新增建设用地的,企业原有的规划相关文件或者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证明材料可认为规划相关文件。另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名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4号)可知,东营市联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东营广利化工产业园内,符合园区规划要求。 (4)本项目与厂外周边设施间的防火间距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的要求。本项目所在装置设备设施与厂内其他装置设备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的相关要求。 (5)本项目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相关场所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本项目与周边企业、设施相互影响较小,其风险程度较低。 (6)本项目在采取相关的抵御自然灾害的措施后,自然危害不会对本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形成较大的安全影响,安全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7)本项目选择的工艺和技术路线、处理规模符合要求,系统的设备、设施没有选用淘汰的设备、设施;该工艺技术在企业有成熟可靠的运行经验,工艺技术可靠程度相对较高。 (8)本项目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检修、化验、储存、装卸等配套设施满足项目安全运行的需要。 综上所述,东营市联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甘油法环氧氯丙烷装置盐酸深度解析技术改造项目选址得当,周边防火间距及主要平面布局符合要求。选用的工艺技术路线成熟,设备选型可靠,安全设施和措施、平面布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投产后,可以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 |||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安全条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科盛化学有限公司间苯二酚高效萃取工艺安全环保优化提升技改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山东科盛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3日,注册地址东营市利津县刁口乡,厂址位于东营市利津滨海新区金河一路以东,银海三路以北,法人代表朱建伟,注册资金22800万元,现有职工180余人。公司主要从事1,3-苯二酚的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橡胶原辅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产及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目前厂内有一套2万吨/年改性型胶粘新材料联产项目一期工程(间苯二酚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 该公司于2024年03月14日换发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品种:原料:氨、乙酸正丁酯、1,3-苯二胺、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硫酸、甲醛溶液;产品:1,3-苯二酚,有效期至2027年05月16日。 该公司已取得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8日,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21]050185号,许可范围: 1,3-苯二酚1万吨/年。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1月20日公示了三级达标拟定级企业名单(包括科盛化学)。 公司设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部,配备1名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人(其中1人为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了东营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单位类型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并均在有效期内。 目前厂内有一套2万吨/年改性型胶粘新材料联产项目一期工程(间苯二酚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即1万吨/年间苯二酚生产装置。该间苯二酚生产装置主要以间苯二胺、98%硫酸等为原料,通过水解反应、闪蒸、萃取、精制等工序生产产品间苯二酚,副产硫酸铵。主要包括间苯二胺水解及闪蒸单元(207单元)、萃取分离单元及间苯二酚精制单元(208单元)、萃取水相浓缩制取硫酸铵单元(209单元)、系统尾气处理单元等。 其中,208单元中会产生少量焦油,焦油去除过程中,自动化程度低,人员操作频繁且需要人员处理焦油黏附工作,费时费力,与物料接触存在危险。萃取设备无密封措施,丁酯气体逸出后存在较大危险,且不利于人员的健康。 综合考虑,山东科盛化学有限公司拟投资618万元对现有间苯二酚装置中的萃取分离单元(208单元)进行自动化技术改造。依托现有装置,技改原有的除焦和萃取工段,实现全流程自动化封闭操作,提高安全和环保水平。项目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对焦油拦截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包括:新增中转罐(釜)、活性炭自动投料装置、脱色罐(釜)、膜分离装置、高效精滤器、冷却器等设备)实现全流程自动化,降低萃取间苯二酚的分离难度,同时降低废水处理难度,提高装置的安全环保效果。二期对萃取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包括:压滤焦油析出、四级逆流萃取等),降低乙酸丁酯、氨水的消耗量,提高装置的安全性。技改后,该单元中粗间苯二酚溶液(油相)和萃余液(水相)的产能不变。 | |||
项目负责人 | 姜雪梅 | ||
项目组成员 | 高磊磊、张敏、郭福建、王学芬 | ||
报告编制人 | 姜雪梅 | ||
报告审核人 | 孙凤霞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4.3.2 | 姜雪梅 | 初访 | |
2024.3.7 | 姜雪梅、郭福建 | 考察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5.27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1)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关于印发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48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9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号)、《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2]255号)、《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中的“两高”项目。本次技改涉及的工艺、设备不属于《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应急厅[2020]38号) 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应急厅[2024]86号)所列的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淘汰落后的装备。本项目于2024年03月28日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403-370522-07-02-756155,建设起止年限2024年至2024年。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山东科盛化学有限公司位于利津滨海新区,企业所在的化工产业园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第一批化工园区认定名单之内。本次技术改造在厂区已有的208单元内进行技术改造,不新增用地。企业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符合化工园区规划要求。 (3)本项目及依托重要设施与厂外周边设施间的防火间距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技改所在装置及设施、依托的重要设施与厂内设施的防火间距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的要求。 (4)本项目在采取相关的措施后,自然危害不会对本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形成较大的安全影响。 (5)本项目选择的工艺和技术路线、处理规模符合要求,系统的设备、设施没有选用淘汰的设备、设施;该工艺技术在企业有成熟可靠的运行经验,工艺技术可靠程度相对较高。 (6)本项目依托的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消防、分析化验、检修等配套设施满足项目安全运行的需要。 综上所述,山东科盛化学有限公司间苯二酚高效萃取工艺安全环保优化提升技改项目选址得当,工艺技术路线成熟,设备选型可靠,安全设施和措施、周边环境及平面布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投产后,能够安全生产。 | |||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验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东营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催化柴油汽油质量升级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东营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环保”)是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利源环保成立于2007年11月,注册资本76000万元,法人代表刘洪涛,厂址位于东营区化工产业园,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郝纯路(石化大道)以西,五干渠(排水沟)以南。该公司是一家从事环保科技技术开发;苯、甲苯、二甲苯、重芳烃、混合芳烃、液化石油气生产销售(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环保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机械设备租赁等的化工企业。 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万通石化”)隶属万通海欣控股集团,成立于1998年11月19日,法人代表刘洪涛,注册资金壹拾叁亿壹仟零伍拾陆万元整,住所位于东营区郝纯路,是一家以石油化工为主要产业的集团公司。 山东万通集团垦利金顺油品有限公司隶属于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7日,注册资本:118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洪涛,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郝家镇郝家村,是一家集油品仓储物流、商贸于一体的现代化股份企业,同时也为万通石化的附属油库。 利源环保与万通石化两个公司建设项目统一规划并集中布置在同一厂区,统一设置共用公用工程并统一领导班子,统一进行人员管理、统一进行生产管理、统一进行安全管理、统一进行检维修管理。 厂区由嘉祥路分为南、北两个厂区,本次评价项目位于北厂区内。目前,南厂区布置有10万吨/年液化气叠合装置(停用)、10万吨/年芳烃精馏装置(停用),以及隶属万通石化的12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80万吨/年汽柴油加制氢联合装置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北厂区内已经建成的生产装置主要包括:180万吨/年DCC联合装置、废水废气回收利用联合装置项目(包含酸性水汽提单元、溶剂再生单元、硫磺回收单元、气柜、高架火炬等)、500万吨/年污水处理厂项目、催化柴油汽油质量升级项目(本次评价范围)、140万吨/年连续重整项目(同期验收),以及隶属于万通石化的650万吨/年原料预处理装置、60万吨/年沥青改质装置、10万吨/年气分1.5万吨/年MTBE联合装置、5万吨/年硫磺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储罐区及其配套辅助设施。 利源环保已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变更登记,有效期2021年7月27日至2024年7月26日,证书编号为370510339。登记原料有石脑油,中间产品有汽油、柴油、酸性气、氢、干气,产品有液化石油气、抽余油、丙烯、丙烷、苯、石脑油、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甲苯、硫磺、汽油、柴油。 利源环保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23]050269号;许可范围:硫磺2.44万吨/年、汽油54万吨/年、柴油50.4万吨/年、丙烯11.17万吨/年、丙烷3.64万吨/年、液化石油气20.69万吨/年;中间产品:酸性气3.45216万吨/年。有效期:2023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09日。 利源环保现有员工180余人,设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部,设安全总监1名(注安)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人(其中3人为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了安全管理合格证,行业类别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且均在有效期内。 为满足公司自身产业链发展及市场需求,东营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82630万元建设催化柴油汽油质量升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套催化干气、焦化干气及天然气制氢(30000Nm3/h)、催化柴油加氢(10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80万吨/年)联合装置,对180万吨/年DCC联合装置产出的催化柴油、催化汽油进行加氢精制。 该项目定员62人,管理人员依托现有人员。本项目年操作时间8000h。 本项目主要以焦化干气、催化干气、天然气为原料制取氢气,并对催化柴油和催化汽油进行加氢精制,生产精制柴油、精制汽油和轻汽油。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及《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应急厅函[2022]300号修改),本项目产品精制柴油、精制汽油、轻汽油及中间产品粗汽油、氢气、塔顶气(主要成分为氢气)、干气(主要成分为甲烷、氢气)、酸性气(主要成分硫化氢)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为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根据《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本项目加氢工艺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本项目涉及的天然气、汽油、一氧化碳、氢气(低分气、脱附解析气的主要成分)、硫化氢、甲烷(干气、塔顶气的主要成分)属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生产装置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项目负责人 | 郭福建 | ||
项目组成员 | 郭福建、高磊磊、张敏、张娇、姜雪梅 | ||
报告编制人 | 郭福建 | ||
报告审核人 | 陈敬敬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3.9.15 | 郭福建 | 初访 | |
2024.1.25 | 郭福建、姜雪梅 | 调查 | |
2024.2.20 | 郭福建、姜雪梅 | 勘察 | |
2024.3.10 | 郭福建、姜雪梅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6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本次评价结果汇总如下: 本次评价选择定性、定量安全评价方法,对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复查的基础上,分析论证了本项目的安全条件及安全生产条件,通过本次评价,评价组认为: 本项目遵守了国家对建设项目实施“三同时”制度要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已经通过审查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施工,质量达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要求;安全条件评价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基本落实,未落实项进行了整改;特种设备办理相关的登记注册手续,相关的安全附件、仪器仪表已检验、检测合格,项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安全管理可靠、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的要求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与演练。本项目试运行至今运行状况稳定、正常,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为了进一步保证建设项目使用的安全运行,东营港储能源有限公司应在油气输送管道使用前将本评价报告中8.4节建议中提出的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落实到安全生产管理中去,以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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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设立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东营海欣仓储有限公司海欣仓储原油罐区项目 | |||
项目简介: 东营海欣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欣仓储”)成立于2010年5月21日,注册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注册资金肆亿陆仟万元整,法定代表人郝传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原油仓储;保税仓库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目前海欣仓储在港北二路以南已建有南库区,南库区内拥有200万立方米液体化工仓储物流项目(70万立方米保税库)。 随着海欣仓储的发展壮大,为缓解疏港高速的运输压力,降低运输成本,该公司拟设资301675万元在港北二路以北建设北库区,内拟建设海欣仓储原油罐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44.27亩,主要拟建内容为1#罐组(4座15万方的外浮顶原油储罐)、2#罐组(4座15万方的外浮顶原油储罐)、3#罐组(3座15万方的外浮顶原油储罐)、4#罐组(4座15万方的外浮顶原油储罐)、5#罐组(2座15万方的外浮顶原油储罐、2座10万方的外浮顶原油储罐)、生产管理楼、化验室、总变电所、换热站、消防站、消防加压泵站、罐区变配电室、现场机柜室、泡沫站、泵区、固体危废暂存间、备品备件库等。该项目用地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取得了土地证。 海欣仓储北库区原油罐区项目设计总容量为275万m3,拟储存原油。火灾危险性为甲类,属于石油储备库。 | |||
项目负责人 | 王翠英 | ||
项目组成员 | 姜雪梅、于 勇、刘佳新、张乐新 | ||
报告编制人 | 王翠英 | ||
报告审核人 | 孙凤霞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4.3.8 | 王翠英 | 初防 | |
2024.3.15 | 王翠英、张乐新 | 考察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6.3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通过对东营海欣仓储有限公司海欣仓储原油罐区项目有关资料的分析以及对该建设项目现场的勘察调研,按照《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等的要求,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评价组认为东营海欣仓储有限公司海欣仓储原油罐区项目选址得当,工艺技术路线成熟,设备选型可靠,安全设施和措施、平面布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投产后,能够安全生产。 | |||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设立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硫磺回收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 |||
项目简介: 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润化工”)成立于2006年10月13日,注册资本贰亿捌仟万元整,法人代表王建华,住所位于广饶县丁庄镇政府驻地,厂址位于省道508以东,东八路以南。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电器辅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齐润化工厂区内包含两个公司,分别为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和东营云祥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属于齐润化工的生产装置、设施包括:300万吨/年原料油预处理装置、8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40万吨/年汽油选择性加氢装置及轻汽油醚化装置、8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15000Nm3/h制氢装置、15000Nm3/h制氢装置改造项目(即甲醇制氢装置)、60万吨/年重油提取装置、15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3万标立/小时甲醇制氢装置、20万吨/年气体分离装置及4万吨/年MTBE装置、30吨/小时酸性水汽提及1.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本次改造所在装置)、低压瓦斯回收装置、12万吨/年硫酸装置、干气回收氢气装置及配套辅助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场、火炬系统、储存装卸设施、公辅工程等)。属于云祥化工的装置、设施有1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48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5万标立/小时PSA氢提浓装置、25万吨/年异构化装置等。 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东营云祥化工有限公司两个公司建设项目统一规划,集中布置在一个厂区内,厂址位于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省道508以东,东八路以南。两个企业之间能够实现管理班子统一调动,统一进行人员管理,统一进行生产管理,统一进行安全管理,统一进行检维修管理,统一配备消防及其他安全设施,统一监控,信息联网及共享,双方齐润化工与云祥化工签订了集中连片的安全管理协议。 随着加工原料的不断劣质化,原料油硫含量基本处于设计原料的上限,原1.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无法满足生产需要。此外,1.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于2009年建设,2010年10月投产,装置由于建设时间较早及工艺落后情况,存在设备老化、主要塔器冷换如急冷塔、空冷器腐蚀严重出现泄露问题;焚烧炉没有使用低氮燃烧器,燃烧效果差,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较高不易控制,另外由于工艺落后废水产生量较大,废水中硫化物和 COD 等浓度较高,增加了污水处理的难度;换热流程不合理,没有较好利用低位热能,能耗较大,加热炉燃料耗量大,能耗较高。根据《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5.4.5条规定:“酸性气回收装置的加工能力应保证在加工最大硫含量原油及加工装置最大负荷情况下,能完全处理产生的酸性气。脱硫溶剂再生系统、酸性水处理系统和硫磺回收装置的能力配置应保证在一套硫磺回收装置出现故障时不向酸性气火炬排放酸性气”。因此,为保证装置不降量生产,企业拟投资9112万元建设硫磺回收装置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拟在原1.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基础上,更换装置主要回收设备,以提高装置酸性气处理能力,实现回收化工产品硫磺5万吨/年。厂区内8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内新建一套溶剂再生单元(目前建设阶段),以及原有的30吨/小时酸性水汽提装置,能够满足技改后5万吨/年硫磺装置配套需要。 | |||
项目负责人 | 王翠英 | ||
项目组成员 | 姜雪梅、于 勇、刘佳新、张乐新 | ||
报告编制人 | 王翠英 | ||
报告审核人 | 孙凤霞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4.3.17 | 王翠英 | 初防 | |
2024.3.21 | 王翠英、张乐新 | 考察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6.13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通过对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硫磺回收装置技术改造项目有关资料的分析以及对该建设项目现场的勘察调研,按照《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等的要求,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评价组认为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硫磺回收装置技术改造项目选址得当,工艺技术路线成熟,设备选型可靠,安全设施和措施、平面布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投产后,能够安全生产。 | |||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专项安全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东营云祥化工有限公司芳烃抽提精馏技术改造项目专项安全评价 | |||
项目简介: 东营云祥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祥化工”)成立于2019年05月21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丁庄镇广北农场一分厂,法定代表人为商保东。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 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润化工”)、东营云祥化工有限公司两个公司建设项目统一规划,集中布置在一个厂区内,厂址位于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省道319以东,东八路以南。两家企业统一管理(相关管理文件详见附件),两个企业之间能够实现管理班子统一调动,统一进行人员管理,统一进行生产管理,统一进行生产管理,统一进行安全管理,统一进行检维修管理,统一配备消防及其他安全设施,统一监控,信息联网及共享。 云祥化工厂区内现有100余人,设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设有安全总监,配备4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包含安全总监,均为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已参加培训并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因经营需求,云祥化工与齐润化工达成协议,2019年5月的转让作废,两公司于2022年9月1日重新签订固定资质转让协议书,齐润化工将1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48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5万标立/小时PSA氢提浓装置、25万吨/年异构化装置及配套机柜间、变配电室等转让给云祥化工(转让协议详见附件)。 东营云祥化工有限公司已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编号:37052200010,有效期至2025年6月2日。 2023年3月2日,东营云祥化工有限公司取得了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22]050273号,许可范围:异构化油25万吨/年、液化石油气3.31万吨/年、苯5.95万吨/年、甲苯22.34万吨/年、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30.71万吨/年、混合芳烃30.7万吨/年、抽余油15.1万吨/年;中间产品:拔头油、氢、硫化氢、戊烷油、干气,有效期至2025年6月3日。 云祥化工厂区内现有一套48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原设计时甲苯塔塔底产品与二甲苯塔C9侧线合并为混合芳烃(C9+芳烃)产品出装置,二甲苯塔侧线不单独采出C9组分。为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东营云祥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芳烃抽提精馏装置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芳烃抽提装置基础上,新增管线及一台甲苯塔底外送水冷器,将甲苯塔底产品(二甲苯组分)经冷却后并入抽余油管线作为产品外送;二甲苯塔侧线抽出C9组分单独作为产品碳九芳烃出装置。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增产能。 | |||
项目负责人 | 于勇 | ||
项目组成员 | 陈敬敬、张乐新、周淑娟、潘玉梅 | ||
报告编制人 | 于勇 | ||
报告审核人 | 王田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孙凤霞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4.5.28 | 于勇 | 初访 | |
2024.6.20 | 于勇、周淑娟 | 调查 | |
2024.6.21 | 于勇、周淑娟 | 勘查 | |
2024.6.22 | 于勇、周淑娟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6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通过对东营云祥化工有限公司芳烃抽提精馏技术改造项目有关资料的分析以及对现场的勘察调研,评价组认为本项目目前在安全管理、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生产装置、储运设施、公用工程等方面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总局令第79号及89号修订)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东营云祥化工有限公司芳烃抽提精馏技术改造项目运行后,能够实现安全生产。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确保安全生产。 | |||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盛起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山东盛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起化工”)成立于2013年12月,注册地址位于利津县陈庄工业园,法定代表人王勇,注册资本壹亿元整,占地面积219583.71m2,现有职工130余人。公司主要从事: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山东盛起化工有限公司厂区现有一套160万吨/年重油加氢精制项目及配套工程。公司于2023年1月6日换发了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鲁)WH安许证字[2021]050279号,有效期至2024年7月16日,许可范围:柴油(130万吨/年)、石脑油(28万吨/年)、氨水[含氨10%-15%](0.42万吨/年)、硫氢化钠[含量20%](0.8万吨/年);中间产品:氢气。 2023年5月8日,公司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编号:37052300107,有效期至2026年7月18日,登记品种:原料:原料柴油、甲醇、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中间产品:氢;产品:精制柴油(1300000吨/年)、氨溶液[含氨>10%](4200吨/年)、硫氢化钠水溶液(8000吨/年)、精制石脑油(280000吨/年)。 公司设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配备安全总监1人(注册安全工程师)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人。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了东营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型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定期复审并均在有效期内。 盛起化工目前厂区内现有一套160万吨/年重油加氢精制项目及配套工程,项目主要包括64000Nm3/h甲醇制氢装置、160万吨/年重油加氢精制装置、酸性水装置(50t/h酸性水汽提单元、硫氢化钠装置)及配套公辅工程。其中64000Nm3/h甲醇制氢装置和160万吨/年重油加氢精制装置为上下游装置关系,为联合生产装置;酸性水装置(50t/h酸性水汽提单元、硫氢化钠装置单元)为160万吨/年重油加氢精制装置的配套工程。 64000Nm3/h甲醇制氢装置以甲醇、除盐水为原料,经反应、PSA提氢等工序,产品为氢气。160万吨/年重油加氢精制装置主要是以氢气、重质柴油为原料,经加氢反应、分馏等工段,生产精制柴油( [闭杯闪点≤60℃])和精制石脑油,副产干气、硫化氢、含硫污水。酸性水硫氢化钠装置以混合酸性水、酸性气为原料,以乙醇胺、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为辅料,经蒸馏汽提、碱液吸收等工序,生产氨水(10%~15%)、污油、硫氢化钠溶液(20%)。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应急厅函[2022]300号修订)规定及《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中间产品及产品氢气、精制柴油、精制石脑油、氨水[含氨10%-15%]、硫氢化钠[含量20%]均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根据《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本项目涉及的加氢工艺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本项目涉及的甲醇、石脑油、氢气、硫化氢和干气(主要成分为甲烷)、一氧化碳、天然气属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160万吨/年重油加氢精制装置单元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储存设施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项目负责人 | 郭福建 | ||
项目组成员 | 郭福建、高磊磊、周淑娟、姜雪梅、张敏 | ||
报告编制人 | 郭福建 | ||
报告审核人 | 于勇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3.10.18 | 郭福建 | 初访 | |
2023.12.14 | 郭福建、张敏 | 调查 | |
2024.3.20 | 郭福建、张敏 | 勘察 | |
2024.4.25 | 郭福建、张敏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6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本次评价结果汇总如下: 本评价报告对山东盛起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生产系统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并采用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评价法、池火灾模型评价法和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评价法(DOW7)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建议,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企业目前在安全管理、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及设施、储运设施、公用工程等方面基本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总局令第79号及89号修订)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认真落实了8.2章节提出的整改建议,对隐患进行了整改,其目前的安全状态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此外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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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电解液质量提升项目(仓库三)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华新能源”)成立于2006年04月18日,法定代表人郭建军,注册资本壹拾贰亿伍仟万元整。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 为满足公司现有生产储存要求,胜华新能源投资1565万元建设电解液质量提升项目(仓库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电解液仓库三1座,内部配套通风设施、制冷设备等,用于储存桶装电解液。 | |||
项目负责人 | 李爱玲 | ||
项目组成员 | 姜雪梅、高磊磊、刘忠禹、崔丽 | ||
报告编制人 | 李爱玲、崔丽 | ||
报告审核人 | 王翠英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4.4.13 | 崔丽 | 初访 | |
2024.4.24 | 李爱玲、崔丽 | 考察 | |
2024.4.30 | 李爱玲、崔丽 | 检查 | |
2023.5.8 | 李爱玲、崔丽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5.24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储存条件,通过本次评价,评价组认为: 本项目遵守了国家对建设项目实施“三同时”制度要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已经通过审查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施工,质量达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要求;设立评价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基本落实,未落实项进行了整改;相关的安全附件、仪器仪表已检验、检测合格,项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安全管理可靠、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的要求,并进行了演练。本项目试使用至今使用状况稳定、正常,安全设施和安全储存条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 |||



























